阳春市人民医院-四十万以下工程发包公告
阳春市人民医院拟建的拆除组织部招待所旧楼工程,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
一、发包内容:拆除组织部招待所旧楼工程。
二、建设规模:工程发包价为276788.53元。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工程建设地点:阳春市人民医院侧。
五、建设工期:2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大包干)承包,中标价为合同承包价,发包人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则按规定调整。
七、参选企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八、项目负责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广东省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九、参加会议要求:参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未按本要求参加会议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参选企业提交资料时间:参选企业的参会人员必须持本企业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时间当日截止提交资料前提交1000元参选保证金和一式三份施工项目参选企
业保证书(从附件下载),省外企业还须提交一式三份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参选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购买资料,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本费500元/份)。地址:阳春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五楼院办公室。
十二、提交资料地点:阳春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十三、在开标会上,经审查合格的参选企业,将在3家以上(含3家)的企业中通过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承包人。不足3家合格参选企业的发包活动失败。开标会时间(截止提交资料时间):2015年8月5日10时正。
十四、联系电话:
0662-7768800(发包人)
0662-7711533(招标代理)
一、发包内容:拆除组织部招待所旧楼工程。
二、建设规模:工程发包价为276788.53元。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四、工程建设地点:阳春市人民医院侧。
五、建设工期:2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大包干)承包,中标价为合同承包价,发包人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则按规定调整。
七、参选企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八、项目负责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广东省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九、参加会议要求:参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未按本要求参加会议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参选企业提交资料时间:参选企业的参会人员必须持本企业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时间当日截止提交资料前提交1000元参选保证金和一式三份施工项目参选企
业保证书(从附件下载),省外企业还须提交一式三份的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参选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购买资料,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工本费500元/份)。地址:阳春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五楼院办公室。
十二、提交资料地点:阳春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十三、在开标会上,经审查合格的参选企业,将在3家以上(含3家)的企业中通过最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承包人。不足3家合格参选企业的发包活动失败。开标会时间(截止提交资料时间):2015年8月5日10时正。
十四、联系电话:
0662-7768800(发包人)
0662-7711533(招标代理)
发 包 人:阳春市人民医院
2015年7月31日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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