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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施《医疗安全预警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文章来源:阳春市人民医院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点击数:2,603 字体: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体医务人员,特别是临床医师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止医疗缺陷、差错、事故的发生,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及早发现医疗风险,防范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医务科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医疗安全预警制度》,并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该制度分别从医疗文书、工作纪律、诊疗规范、医疗保障等方面,划分了三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明确了医疗安全预警立案、处置、监督实施、处罚的过程及时限。预警制度规定,全院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出现的医疗事件,无论患者或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预警范围。医疗安全预警工作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诊疗常规为准绳,深挖细找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鼓励医务人员对自身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或有可能发生的医疗不良事件进行上报,通过院方介入提前干预处理,达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该制度指出,如若发生违反预警制度的情况,则给予相关责任人进行面对面约谈、停处方权、取消评选先进甚至低聘职称等不同程度的处理方式。预警制度实施两个月以来,医务科已针对发现的问题约谈了18位达到预警风险的医务人员,并提前实施预警及时干预处理,避免了一起医疗事故的发生,取得了一定成效。(文/医务科 黄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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