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阳春市人民医院按三级综合医院标准 调整收费价格的公告
根据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同意阳春市人民医院定级为三级综合医院的批复》(阳卫函〔2018〕233号),市人民医院已于2018年5月24日定级为三级综合医院。根据相关规定,市人民医院将于2018年6月16日起,按照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阳发改收费〔2017〕80号)中三级综合医院标准进行各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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