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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医院就诊告知书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2日 点击数:3,305 字体: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特制定本院就诊告知书并公告如下:

一、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在要求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等的基础上,须现场扫描并实时出示“粤康码”显示“绿码”后方可进入医院。如手机无扫码功能,需进行身份证核验显示“绿码”。

二、粤康码红码人员一律由专人护送至发热门诊高危区域隔离。

三、粤康码黄码人员:有新冠流行病学史或新冠相关临床症状者(如发热、干咳、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一律由专人护送至发热门诊排查就诊;无新冠流行病学史或新冠相关临床症状者应按要求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普通门诊不予接诊。

四、14天内有发热以及14天内去过国外、台湾、香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由专人护送至发热门诊排查,普通门诊不予接诊。

五、预约门诊手术、口腔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眼科门诊和拟行内镜检查治疗(如胃镜,肠镜,呼吸内镜、耳鼻喉镜)等患者,就诊时必须提供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上述门诊与检查不予接诊。

六、进入诊疗区域时,请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并如实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七、疫情期间,我院门诊实行预约制挂号和限制人流措施,非急诊患者请登录阳春市人民医院公众号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段提前15分钟报到候诊。预约咨询专线:0662-7763221。

八、在诊疗区域,应尽量减少走动;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候诊时,尽可能间隔座位就坐;不可随意摘下或丢弃口罩,口罩摘下时须投入指定垃圾桶内。

阳春市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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