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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点击数:504 字体:

我院为更好地满足住院患者的生活照护需求,实现对陪护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患者住院期间的满意度和降低风险,现对陪护服务项目的服务资格进行院内采购,引入陪护管理公司对我院陪护进行统一管理,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陪护管理公司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春市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本期服务有效期为三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2024年6月3日上午8:00至2024年6月12日下午4:00。

2、发布公告的媒介:阳春市人民医院官网(www.ycph.com.cn/);

五、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领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领取采购文件地点:阳春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2. 领取方式:

必须携带领取采购文件人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原件备查)到指定地址领取。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6月12日16:00:00(北京时间)前

2.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16:00:0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阳春市人民医院5号楼四楼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现场评审,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阳春市人民医院

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环城南路24号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0662-7768059

邮编:529600


阳春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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