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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2013年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点击数:2,677 字体: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3年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3〕665号)、《关于印发阳江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3年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阳卫办〔2013〕24号)、《关于印发阳春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3年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春卫〔2013〕69号精 神和阳春市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结合创建平安医院工作和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巩固前两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扩面提标,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突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力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树立典型,弘扬高尚职业道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群众感受,提高群众和社会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活动范围

    全院各临床、医技、职能后勤科室。

三、2013年活动具体工作内容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 深化预约诊疗服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积极推动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方便患者预约就诊。医院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约诊疗管理制度,着力加强预约号源的科学管理、第三方协助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的规范管理及预约投诉管理等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提高医院预约诊疗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信息系统标识,实现预约号源统一号池管理与动态调配,测算医师应诊耗时,科学管理预约时间。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继续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院、出院服务流程、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和结算服务、导医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

(4)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全面深化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加强护理内涵建设为核心的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结合科室实际,充分体现专科特色,并探索在门诊、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完善并落实临床护理专业人员配备、岗位管理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影像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10〕73号)及阳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阳卫〔2010〕97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下级医疗机构认可上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探索设立医院社会工作者,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按照中组部、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医院社会工作者制度。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将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引入医院。医院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协助受援卫生院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医院和受援卫生院要实行管理人员双向挂职,通过手术示范、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受援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医院根据受援卫生院近三年转诊率前4位的病种和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20种重大疾病,结合医院发展需求,采用“团队帮扶”的模式,以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受援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要充分利用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派驻医务人员到岗率达100%,派驻医务人员月度考核完成率达90%以上;受援卫生院平均住院日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受援卫生院住院、出院人数和门诊量较上一年度同期有所增长;受援卫生院开展适宜新技术每年≥2项;受援卫生院所在镇,新农合病人县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率小于10%或较上年度下降。

(8)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加大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力度,完善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成果。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管理,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确保医患人身安全得到保护。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做好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努力将医患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大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科学规范发展,探索实施医疗意外险。

(9)加强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药价格行为管理,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实行住院和门诊病人费用清单制度;实行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制;强化医疗机构物价管理队伍的建设;建立医疗机构物价人员的责任制。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重点临床专业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规定,建立健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在高值耗材的采购、登记、保管、发放、使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购入渠道和临床应用管理。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管理制度。

(5)逐步建立控费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日间手术、建立多学科会诊中心、延伸护理服务等方式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医药费用。广泛使用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促使医务人员自觉控费。强化医院外部监管,抓好控费关键环节。加强对关键环节和费用较高病种的监测,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完善药品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严格大型医疗设备和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对高风险、高费用技术的准入管。

(6)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及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稳步推行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

(7)加强卫生人员培训力度。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制度。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以规范和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定期开展学习培训。

(三)加强行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职业道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深入学习实践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力加强卫生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力倡导恪守宗旨、救死扶伤,尊重生命、崇尚医德,尊重科学、精益求精的精神,调动激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实践中努力弘扬良好医德医风,为深化医改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单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文明水平,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2.继续加大行风教育力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树立良好的行风,着力加强行风建设。

3.扎实推进医院防止利益冲突专项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发现的问题。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制度规定,形成防止利益冲突的长效机制。

4.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开展治贿共建共防工作,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

    突出查处医院发生的收受“红包”、乱收费、大处方、开单提成、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注重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既利用已办结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又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5.大力加强正面典型宣传。营造尊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关爱患者的良好氛围。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激励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投身医改的积极性。

6.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廉洁文化建设。将《规范》作为考核考评、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中、行为中,成为其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指引。以廉洁格言、廉洁短信、廉洁歌曲、廉洁书画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理、寓教于乐,以廉塑人、以廉促管,使廉洁理念渗透到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大力营造廉洁文化浓厚氛围。

7.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医德考评标准,及时、准确、客观记录医务人员医德表现,并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真正挂钩。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树立以患者满意度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将患者满意度作为加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有效抓手。加强制度建设,指定专门职能部门,明确职责,着力构建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

2.进一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

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科学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和患者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强化医院人文关怀,激发员工人文道德关爱,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教育环节(5月—7月)。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出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

(二)查找整改环节(8月—9月)。要对照活动方案和相关工作评价标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逐项进行重点整改,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督导检查环节(10月—11月)。市卫生局将在11月上旬组织对各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到位、效果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应对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

(四)总结提高环节(12月)。2013年是3年“三好一满意”活动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总结,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一年。医院对3年以来的活动情况、成绩和不足进行充分总结,将好的做法和工作模式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分析,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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