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院医疗所需证件
1、《残疾军人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或《阳春市“五老”人员身份确认卡》。
2、《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手册》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手册》。
二、优抚项目
1、定点医疗机构优惠减免
①全免项目: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空调降温费、肌肉注射费。
②部分减免项目:血常规检查费、尿常规检查费、粪便常规检查费、胸部普通透视费、常规心电图检查费(含单通道、常规导联)、B超常规检查费、急诊诊查费、院内会诊费等项目费用减免50%;护理(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费、普通病房床位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等项目费用减免20%。
2、政府医疗补助(由定点医院先垫付)
①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比例35%
(总费用-医院优惠-社保补偿-自费项目)�35%
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五老”人员补助比例15%
(总费用-医院优惠-社保补偿-自费项目)�15%
三、优抚“一站式”结算服务
1、参保报销补偿(职工、城乡居民);
2、定点医疗机构优惠减免;
3、政府医疗补助。
“三项待遇”一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
1、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等)。
2、基本医疗救助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等)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80%,医疗救助金额年度累计最高限额10万元。
3、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出院结算后到当地民政办申请(范围:尿毒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型地中海贫血病、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Ⅰ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宫颈癌、乳腺癌等各种恶性肿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