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人民医院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局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文件精神要求,中药配方颗粒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品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为落实该文件精神,满足阳春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需求,现向社会公开开展我院452种中药配方颗粒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实行三轮报价磋商,综合药品质量、信誉与售后服务等方面得分确定中标公司。
一、招标项目:452种中药配方颗粒(详见附件1)
二、评分办法:
本次中药配方颗粒竞争性磋商采购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满分值为100分,竞争性磋商药品质量、信誉与售后服务等三种方式评定,综合评定得分高者中标。各种方式分值及评定方式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满分值50分)
1.方式
竞争性磋商实行三轮报价,第一轮由各报名招标公司自行报价,第二轮报价在报价表上列明所有报名招标公司报价中最低价,作为第二轮磋商报价参考价,第三轮报价在报价表上列明第一、二轮该品种的最低报价作为第三轮报价参考值。三轮后各个品种均排列报名公司名次。价格最低者为第1名,以此类推。
2.评分方法
(1)每个品种排名第一的得分50分,排名第二得分45分,排名第三得分40分,其余报名公司均得分为25分。
(2)统计各报名单位452种中药配方颗粒排名总得分,总得分最高为第一名,得50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0分,其余报名公司得分均为25分。
二、药品质量(满分值30分)
本项目要求所有报名单位提供下列50种中药配方颗粒样本(每种三小包)和各种能证明药品质量的批文、证书。需提供的50种中药配方颗粒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药品名称 | 序号 | 药品名称 |
1 | 茯苓颗粒 | 26 | 大枣颗粒 |
2 | 黄芪颗粒 | 27 | 麸炒白术颗粒 |
3 | 陈皮颗粒 | 28 | 菟丝子颗粒 |
4 | 炙甘草颗粒 | 29 | 干姜颗粒 |
5 | 白术颗粒 | 30 | 紫菀颗粒 |
6 | 桂枝颗粒 | 31 | 石菖蒲颗粒 |
7 | 党参颗粒 | 32 | 桔梗颗粒 |
8 | 白芍颗粒 | 33 | 山萸肉颗粒 |
9 | 当归颗粒 | 34 | 豆蔻颗粒 |
10 | 附片颗粒 | 35 | 鸡内金颗粒 |
11 | 厚朴颗粒 | 36 | 北沙参颗粒 |
12 | 法半夏颗粒 | 37 | 茯神颗粒 |
13 | 熟地黄颗粒 | 38 | 浙贝母颗粒 |
14 | 北柴胡颗粒 | 39 | 合欢皮颗粒 |
15 | 丹参颗粒 | 40 | 淫羊藿颗粒 |
16 | 生姜颗粒 | 41 | 薏苡仁颗粒 |
17 | 川芎颗粒 | 42 | 炒酸枣仁颗粒 |
18 | 苍术颗粒 | 43 | 天麻颗粒 |
19 | 牛膝颗粒 | 44 | 女贞子颗粒 |
20 | 盐杜仲颗粒 | 45 | 人参颗粒 |
21 | 砂仁颗粒 | 46 | 五味子颗粒 |
22 | 山药颗粒 | 47 | 白芷颗粒 |
23 | 生姜配方颗粒 | 48 | 肉桂颗粒 |
24 | 枸杞子颗粒 | 49 | 海螵蛸颗粒 |
25 | 甘草颗粒 | 50 | 苦杏仁颗粒 |
评审人员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样品和能证明质量层次的批文、证书评定质量名次,质量最好的为第一名,得分30分,第二名得分20分,第三名得分10分,第三名后得分均为5分。
三、信誉及售后服务(满分值20分)
报名单位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资质:
1.对于近效期颗粒,中标企业是否可无条件免费更换。
2.提供在广东省至少三家合作的三甲医院名单或全国范围内10家三甲医院名单(提供相应合同或票据)
3.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国家认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及资质,在售后服务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较好的物流配送能力(一般在接到医院送货通知后三日内能送货到指定地点);
四、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及其他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3.税务登记证;
4.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时间)及业务人员的身份证明;
6.负责本次商务谈判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生产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8.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诚信守法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投产品的用户名单。
(二)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2.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4.税务登记证;
5.广东药监局批文。
(三)产品资质要求。
1.国家试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批文;
2.中药配方颗粒GMP认证证书;
五、报名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可通过邮寄方式或直接递交到阳春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办,除样品自行携带到评审现场外,其余资料均应密封盖公章装于档案袋内。
2.报名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6:00。
3.报名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环城南路24号阳春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办
4.报名电话:黄主任0662-7768059
5.咨询电话:张主任0662-7768972
6.开标时间:2022年4月8日16:00
7.开标地点:阳春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评审小组与监督管理
1.评审小组
组 长:罗 健
成 员:唐雪基 韦 昕 刘海珍 张力文 黄 钊
曾庆德
2.监督管理
邀请阳春市纪委第八纪检组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七、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由阳春市人民医院药学部负责解释。
阳春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办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