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医用液态氧供应合同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保障医用液态氧正常供应,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件(批件号:XGB2021-06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氧含O2不得少于99.5%(ml/ml))采购医用液态氧,期限为三年,现向社会公示询价,询价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24日上午11:00点至2022年10月26日下午4:00点,需有资质的公司在公示期内进行报价,报价收函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下午4:00点,报价方式以名称、每吨单价报价,并以书面密封报价函邮寄或送达我院采购办。
联系地址:阳春市环城南路24号阳春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电话:0662-7768683
联系人:黄宇文
邮编:529600
附:评分表1-3
阳春市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