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粤府函[2022]54号)文件,对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的内容,我院属于二十二、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二级以上医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内容范围内。现需委托第三方按文件规范要求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现向社会公示询价,询价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4日上午8:00点至2022年11月30日下午3:00点,需有资质的公司在公示期内进行报价,报价收函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下午3:00点,报价方式以名称、单价报价,并以书面密封报价函邮寄或送达我院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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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粤府函[2022]54号)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粤环[2018]44号)
阳春市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