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2日 作者: 阳春市人民医院
    感谢广大市民对我院的信赖和支持,为了确保规范用药和医疗安全,保护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我们不建议在我院门诊看病的患者到院外药店购买药物,同时我院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医院医务人员擅自介绍患者到院外药店购药。

    如遇到我院医务人员介绍患者到院外购药的情况,请您保留处方及病历等证据,到我院门诊综合大楼一楼春雨服务中心的医患关系科投诉举报,我院会对您投诉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一经查实,我院会对相关人员依照医院管理规定作出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对我院进行监督指导,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科18926381120,春雨服务中心0662-7763209。
 
阳春市人民医院宣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