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人才招聘>人才政策

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点击数:6,261 字体:
    为加强新员工思想教育,提高新员工职业道德素质,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每年新招入的员工进行岗前教育,使新员工全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医院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我院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前培训,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新员工原则上不许上岗。岗前培训的考核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2.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岗前培训课程。
3.岗前培训由人事科制定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安排,各职能科室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的具体宣教工作和技能培训。
 
4.岗前培训一般定于每年11月份,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集中岗前培训时间为期1-3天。主要内容和负责培训部门如下: 
 
  4.1  医院基本概况,劳动纪律教育、人事管理制度、福利政策等教育。(由院办、人事负责)。 
 
  4.2  医院行风建设、医德医风,行业纪律和廉洁行医,员工服务意识及礼仪教育。(由党办、纪检、服务中心负责)。 
 
  4.3  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死亡病历的报告管理,法律知识讲座(依法行医)及案例分析;如何有效预防医疗事故等。(由医务部、质控科、临床药学室负责)。
 
  4.4  爱婴医院知识学习。(由产科负责)。
 
  4.5  医院感染诊断监测报告,职业安全防护,手卫生,学习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由院感科负责)。
 
  4.6  护理质量管理、护理文件书写、优质护理服务,护士规范化培训(由护理部负责)。
 
  4.7  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由保卫科负责)。
 
  4.8  其它新员工要求培训的知识(由人事科根据需求安排相应职能部门负责)。
 
5.参加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相关考核必须要合格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6.培训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学员对各讲课老师的岗前培训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进行培训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并存档备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