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正式无偿划拨200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我院业务用房建设用地
经2014年4月4日市政府第十五届三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划拨位于市区环城南路和朝南路交汇处的市委组织部招待所(朝南路16号)和市人才交流中心(朝南路18号)占地面积共约200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我院业务用房建设用地,要求我院要尽快开展有关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业务用房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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